中文|English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投资区域指南 | 注册公司问题解答 | 财税政策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 境外公司注册 | 行政许可规定 | 注册变更注销 | 新闻信息中心 | 商标注册 | 关于我们 | .. |
您现在的位置: 上海聚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详细信息
中 国 上 海 自 贸 区 专 区
联 系 方 式

电话(Tel):
0086-021-68881812
0086-021-68881813

0086-021-68885595

传真(Fax):  
0086-021-58792583  

E-mail: juru@juruchina.org.cn
 juru@juruchina.com

Msn: juruchina@hotmail.com
        xuj-m@hotmail.com    

QQ:   50255443
        1036364358

手机(Mobile):13301891927

                     13801955531


成 功 案 例
专 题 栏 目
·地区总部研发创投企业设立
·外资金融典当租赁企业设立
·外资设立常规问题解答
·注册公司常规问题解答
·税务相关政策规定
·税务财务基本知识
最 新 推 荐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国家对注册资本有那些规定
·外国跨国公司设立管理性公司地区总部
·外国人来华签证的类型和常规问题
·注册资本的基本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全过程
·外资的出资期限增资减资有何规定
    详细信息

内资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须提交第4、5、6项材料,提交合并或分立协议。
5、以上涉及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加盖公章

Copyright© 1999-2017 上海聚儒 沪ICP备16052309号-1. all rights reserved.  JURU联系地址:上海浦东张杨路188号汤臣中心B栋307室|专业外资公司注册、上海公司注册、上海注册公司、公司注册、外资企业注册、注册外资公司机构  外资投资上海自由贸易区,上海自由贸易区政策,上海自由贸易区注册,投资上海自由贸易区【政府认证】上海商标注册